
针对2014年3月8日发生的马航MH370客机失联事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今日对其中8起未和解的赔偿诉讼案件作出一审宣判,裁定马航须向这8名乘客的家属,每案赔偿人民币290余万元(约168.71万令吉)。
MH370航班失联是当代航空史上最大的谜团之一。这架原定从吉隆坡飞往北京的波音777-200客机,在飞行途中离奇失踪,机上239名乘客和机组人员中,多达153人是中国籍。
逾半数案件已和解撤诉
据《界面新闻》报道,MH370失联后,共有75名中国籍乘客的家属从2016年起陆续提起诉讼,要求马来西亚航空、马来西亚国际航空等被告赔偿损失、设立搜救基金等。这些诉讼共形成了78个案件。
法院查明,2014年3月8日凌晨1时22分,马航MH370班机在飞行途中失联。马来西亚政府于2015年1月19日发布声明,正式宣布MH370航班失事,并推定机上所有239名人员均已遇难。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朝阳法院主持多轮调解,上述78个案件中,有47案的乘客家属已与被告(马航、马航国际)达成和解并撤诉。
法院判每案赔偿290万余元
本次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的共有8个案件,涉及8名乘客,这些乘客均已依据法定程序被宣告死亡。
法院依据《蒙特娄公约》及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判令马航和马来西亚国际航空须就每宗案件,赔偿乘客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其他损失和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290余万元。
至于其余23个案件,报道指出,由于乘客家属尚未申请宣告乘客死亡,或尚未完成宣告死亡程序,因此目前仍在法院的审理程序中。经过多年的调查,这架失联的马航客机至今仍然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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