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贸易及工业部(MITI)宣布,我国即日起对源自美国的高性能人工智能(AI)晶片实施出口、转运及过境限制,相关交易须依据《2010年战略贸易法令》(STA 2010)取得战略贸易许可证。
该部7月15日发文告指出,所有涉及高性能AI晶片的交易将适用于STA第12条下的**“全控条款”(Catch-All Control)**,即便不在“战略物品清单”(SIL)内,只要有合理理由怀疑其可能被滥用或涉及受限活动,交易方仍需提前30天通知当局。
“此举旨在填补监管漏洞,并为是否将美制高性能AI晶片纳入战略物品清单作进一步审查。”
贸工部强调,任何违反STA或相关条例的单位或个人将面对严厉法律对付。
“马来西亚不会容许其司法管辖区成为规避出口管制或从事非法贸易活动的通道。”该部强调,我国致力于维护安全、透明及符合规则的国际贸易体系。
同时,贸工部也提醒所有在马营运的企业,务必遵守国际贸易义务,避免涉及可能触发**次级制裁(secondary sanctions)**的敏感交易。
这一措施反映我国加强高敏感技术监管的决心,亦呼应全球防止具军用潜能的双用途技术扩散的趋势,特别是在当前地缘政治对AI技术日益关注的背景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