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首相纳吉已针对高庭裁定他在一马发展公司(1MDB)案中,涉及23亿令吉的4项滥权及21项涉及洗黑钱罪名成立的裁决,正式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纳吉的代表律师法汉沙菲宜证实,律师团已于周一正式提交上诉通知书;副检察司阿末阿克兰随后也确认了此事。
高庭重判监禁15年罚款114亿
现年72岁的纳吉是于本月26日被高庭裁定全部罪名成立。承审法官柯林劳伦斯当时宣判,纳吉在4项滥权控状下,每项控状入狱15年,并合共罚款114亿令吉。若纳吉无法缴付该笔巨额罚款,则须以40年监禁取代。
在洗黑钱控状方面,纳吉面临的21项罪名各被判入狱5年,且未另加罚款。由于法庭谕令所有监禁刑期同期执行,因此纳吉在本案中仅需服刑15年。
刑期将在SRC案结束后执行
根据高庭的谕令,1MDB案的15年刑期将在纳吉完成SRC国际公司案的6年刑期后,才开始执行。
这意味着,纳吉在完成目前涉及挪用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的监禁后,即至少服刑至2028年8月23日后,才正式开始履行本案的15年监禁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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