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马著名歌手黄明志涉及的拥毒案今日于吉隆坡第一刑事推事庭过堂。控方在庭上提出修改原有控状,并追加一项涉及非法持有药品的控罪。黄明志在听取控状后表示理解内容,但否认所有罪名。
根据修改后的首项控状,黄明志被指于2025年10月22日下午约4时30分,在吉隆坡悦榕庄酒店一间客房内,藏有1.57克的冰毒。此举抵触了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12(3)条文下受惩。
在原有的控状中,黄明志此前被指持有5.12克疑为摇头丸的毒品,如今控方已将毒品种类及重量作出修正。一旦此项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处最高10万令吉罚款,或最长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追加控状指持有非法禁药
除了修改拥毒控状,主控官诺莱妮扎都副检察司也向法庭提出一项追加控状。新控状指被告在同一时间与地点,持有0.78克的西地那非(Sildenafil,俗称“伟哥”)。
根据我国法律,西地那非被列为受管制的毒药,仅能在医生的专业建议与监督下服用。被告此举被指抵触了1952年毒药法令第9(1)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32(2)条文下被判刑。若罪名成立,最高刑罚为5万令吉罚款,或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推事阿蒂卡在记录被告不认罪后,择定案件于今年3月5日再次过堂。
案发背景涉及台网红猝死案
现年43岁的黄明志是于去年10月卷入台湾女网红谢侑芯猝死案,进而揭发此案。去年10月22日,谢侑芯被发现在吉隆坡某酒店客房的浴缸内昏迷,送医后证实不治。当时黄明志身处现场,声称两人正讨论影片拍摄专案,并曾尝试施以心肺复苏急救。
警方随后在房内搜获疑似毒品的药物。黄明志在案发初期曾面对吸毒指控,但由于其尿液检测报告最终呈阴性反应,吉隆坡推事庭已于去年12月22日宣判其吸毒罪名不成立,准获无罪释放。
目前,黄明志仍需针对修改后的拥毒控状及新增加的非法持有禁药控状继续面审。他此前已获准以4000令吉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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