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部长法米表示,政府官员正积极协调行动,落实刑事法典新增的第507B至507G条文的执法工作,确保所有相关方明确了解霸凌属于犯罪行为。
他指出,在首相安华主持的内阁会议上,近期发生的霸凌事件成为讨论重点,特别是中一学生莎拉凯丽娜不幸身亡的悲剧。
法米强调:“首相明确表示,政府对任何形式的霸凌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绝不允许此类事件在无人问责的情况下持续发生。”
他透露,内阁部长们已展开跨部门协作,特别针对教育机构和学生宿舍管理部门,确保7月生效的刑事法典(修正案)相关条款得到有效落实。
法米是在出席由公共服务局(JPA)与国家行政学院(INTAN)联合举办的第20届公务员首相特别献词大会(MAPPA XX)后,向媒体发表上述言论。
他表示:“我们希望各政府部门充分理解,根据修订后的法律,霸凌行为已被明确界定为刑事罪行,后续执法措施将陆续展开。”
随着刑事法典刑事法典(修正)法案,政府将致力于确保所有人士知道霸凌属于刑事罪行,这类罪行的刑罚是最高判处10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该修正案规定骚扰、威胁、霸凌行为、侮辱和滥用身份资料相关罪行,包括导致试图自杀,以及导致被挑衅者试图自杀或自杀。
该修正案新增第507B至507G条文,其中包括旨在专门解决任何形式的霸凌问题,包括网络霸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