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副首相法迪拉透露,首相安华已原则上同意,考虑增加沙巴和砂拉越的国会议席数量。然而,他指出,此事在落实前仍需从法律层面进行深入研究与细化。
作为《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执行行动理事会技术委员会主席,法迪拉指出:“在法律层面,沙巴总检察长、砂拉越律政司与联邦总检察长之间,对此事存在不同观点。”
他在古晋出席MA63行动理事会会议后表示,一旦所有法律问题得到解决,该提议将提交给内阁讨论。
法迪拉引述首相的话说:“首相已表明原则上可考虑,但仍须视乎法律与后续细节。”他解释,涉及国会议席的修宪案,必须获得国会三分之二多数议员的支持。
当被问及砂拉越最近决定增加州议席数量是否会影响此项提议时,法迪拉表示,一旦做出政策决定,选举委员会将自行进行研究,以确定新增议席的数量和地点。
MA63其他关键议题
法迪拉表示,增加国会议席是今日会议讨论的四个关键项目之一,其他三项包括司法任命、旅游业和环境事项的管辖权。
他还透露,政府已同意修订《联邦宪法》,以赋予沙巴与砂拉越两州州元首正式权力,认可两州司法专员的任命。
“在宪法修正案落实后,任命程序将更具正式与法律依据,并需经过适当的磋商,包括与砂拉越总理及沙巴首席部长的交流,再由两州元首认可候选人。”
此外,有关联邦宪法第95C条文的修正案可能在12月提呈国会,以授权沙巴和砂拉越自行管理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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