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震撼全国的雪兰莪万达镇国中女厕谋杀案有了最新进展。莎阿南高庭法官阿德林阿都马吉在审视控方呈交的证据后,于今早(13日)裁定15岁男被告表面罪名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2025年10月14日早上9时20分至9时35分之间,在八打灵再也万达镇国中的女生厕所内,用刀刺杀一名16岁的中四女生。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
被告代表律师冯吉祥证实了高庭的这项裁决。由于被告尚未成年,基于法律规定,其身份与样貌一律不得公开,案件全程以闭门方式审讯。今早,被告是从本查阿南惩教中心被押解至法庭应讯。
惨遭砍刺180刀致死
在控方为期6天的举证过程中,一共传召了11名证人出庭,包括3名孩童、学校老师、死者母亲、病理学家等人。其中,第一证人马大医疗中心法医病理学专家顾兆鹏的供证内容令人不寒而栗。
法医指出,根据长达23页的解剖报告,16岁女死者的身上竟留下了多达180个刺伤与割伤痕迹,其颈动脉和颈静脉等主要血管均遭到严重破坏,最终因颈部及胸部遭受多处刺伤而失血过亡。
虽然谋杀罪名的标准刑罚为死刑,或监禁30年至40年及鞭笞12下;但鉴于被告案发时未满18岁,依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97(1)条文,法庭不得判处其死刑。
若最终罪名成立,被告将根据同一法令第97(2)条文,交由州统治者酌情决定无限期羁押。
辩方即日开庭自辩
随着表罪成立,辩方在今日接获裁决后立即展开举证自辩。
辩方安排了两名证人出庭,首名证人为被告本人,另一人则是霹雳州乌鲁近打幸福医院院长兼精神科医生伊恩劳埃德安东尼。
此前,伊恩劳埃德曾对被告展开为期3个月的精神状况评估,最终结论认为被告的精神状况稳定,适合接受法庭审讯。
在此案中,马来西亚律师公会与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也分别委派代表雅斯敏和林杰生旁听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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