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庭今日裁定,前首相纳吉在一马发展公司(1MDB)贪腐案中所倚赖的四封阿拉伯捐款信,属于伪造文件。
主审法官科林劳伦斯西克拉在宣读裁决时指出,这几封所谓捐款信从未以正本形式提交给法庭。
他表示,这是被告试图为自己收取相关资金的说法披上合法外衣,以证明这些款项是捐款。
科林说,纳吉也没有采取任何核实措施,确认这些资金是否真正来自已故沙地阿拉伯国王阿都拉家族。
“被告把自己的信念建立在更广泛的王室成员圈子上。”
“他认为由阿都拉国王决定以何种方式汇出资金……但这并无助于被告的辩护。”
科林补充,追踪资金流向后发现,这些款项是通过第三方私人公司流转,包括Vista Equity、Blackstone与Tanore,而这些实体皆由在逃金融家刘特佐合伙人(Eric Tan)拥有。
他也认为,纳吉方面从未向阿拉伯王室家族发出任何书面谢函,表达对所谓“捐款”的感激,这一点并不寻常。
“所谓捐款的说法也从未记录在内阁会议纪要中。”
“被告选择对资金来源‘故意视而不见’,因此这些款项高度可疑。”他补充说,纳吉完全有资源核实资金真伪。
法官裁定,阿拉伯捐款的叙事缺乏说服力,并认定有关款项实为1MDB资金。
截至截稿时,西克拉仍在继续宣读其裁决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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