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相安华今日宣布,政府已同意将年销售额介于100万令吉至500万令吉企业的强制电子发票(e-invoicing)执行日期,再次展延一年。
安华今日在首相署常月集会上发表新年献词时指出,原定于1月1日生效的措施之所以延后,是因为部分公司“仍未准备好,且准备电子发票的成本相当高”。
内陆税收局去年6月曾表示,财政部已决定将年收入介于100万至500万令吉企业的电子发票执行日期,从2025年7月1日推迟至2026年1月1日。
安华上个月也曾宣布,政府已决定豁免年收入低于100万令吉的商家执行电子发票。
另外,安华表示,政府也将中小企业租金服务税的起征点,从年销售额100万令吉提高至150万令吉。
这意味着,只有年销售额超过150万令吉的商家才需要缴纳租金服务税。
安华指出,尽管起征点此前已从50万令吉调高至100万令吉,但这项税务对许多小商家而言仍是负担。
他强调,在重新审视此事后,政府决定将年销售额达150万令吉的中小企业纳入免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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