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马六甲州政府此前通过允许委任最多7名官委州议员的宪法修正案,民主行动党马六甲州主席邱培栋与马六甲希望联盟主席阿德里今日正式入禀马六甲高等法庭提出挑战,指有关修正案已严重违反联邦宪法及马六甲州宪法,应属无效。
邱培栋与4名行动党原任州议员林朝雁、谢守钦、刘志俍和郭子毅,在代表律师陈家笙和德尼斯的陪同下,于今早9时30分左右现身马六甲州政府行政大厦,先后将法庭传票移交予甲州秘书办公室和州法律顾问办公室,并由相关办公室代表接领。
邱培栋在随后召开的记者会上表明,第一起诉人为他本人,以马六甲州选民身份提出诉讼;第二起诉人则为阿德里,以原任武吉卡迪州议员身份参与诉讼。
违反联邦与州宪法 捍卫民选民主制度
邱培栋指出,马六甲看守首席部长阿都拉勿于7月14日在州议会提呈《甲州宪法》第36(1)修正案,并在23票赞成、5票反对的三分之二多数票下获通过。该修正案赋予州政府权力,可委任最多7名官委州议员。
起诉方认为,该修正案违反联邦宪法第71(4)条文,以及与第八附表第一部分第4(1)条文一并解读后的相关规定,因此依据联邦宪法第4(1)条文,应被裁定无效。
“我们也认为,8月27日颁布的2026年马六甲州宪法(修正)法案,以及该修正案本身,已破坏马六甲州宪法与联邦宪法的基本结构,依据马六甲州宪法第27条文同样属于无效。”
邱培栋强调,随著该议案生效,首席部长不仅有权委任非民选的官委议员,使其享有与选民选出的州议员同等权力,同时还拥有撤销其官委身份的权力。他强调,希盟立场极其明确,议会民主必须由人民选票决定,提出诉讼是为了捍卫民主和选民权益,交由法庭审理并判断官委议员议案是否违宪。
澄清非因州选作秀 官网刊登后即展开行动
针对外界质疑为何7月通过的议案直到如今才采取法律行动,邱培栋回应称,这绝非因为马六甲州选举临近才提告。
他解释,本身早在7月14日修正案通过后,就已公开表明会研究并考虑入禀法庭,并持续关注相关修正案的颁布时间。虽然修正案于8月27日颁布,但当时并没有立即刊登在州议会官方网站。
起诉方是在10月初官方网站正式公布生效后,便立即在10月8日提交诉讼文件,并在准备就绪后第一时间前往移交传票,因此提告时间点与州选举完全无关。
随着7月14日相关修宪议案在州议会获得通过,甲州行动党当即宣布退出马六甲团结州政府,行动党州议员也集体辞去行政职务。希盟领袖如今持续透过法律途径,誓要挑战有关议案的合法性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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