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首相纳吉与其儿子纳兹夫丁,今日未能成功阻止内陆税收局对两人展开的破产程序。有关程序涉及他们分别拖欠16亿9000万令吉与3760万令吉的税务。
高庭驳回两人针对去年注册官决定所提出的上诉。注册官早前拒绝批准暂缓破产程序。法官裁定,并无足够理由中止有关过程。
司法专员苏亨德兰(Suhendran Sockanathan @ Saheran Abdullah)指出,在这类案件中,法院的角色是协助征收与追讨税款。
他表示,税务评估本身的对错属于税务专员(SCIT)的权限,而非法院管辖范围。
他指出,纳吉父子所提出的理由,包括追溯期(time-bar)问题、计算“有误”的指称,以及“政治献金”相关说法,全部都属税务上诉的实质内容,应由特别税务专员裁定。
“这些实质课题应由税务专员,而不是由法院来决定。”
他提到联邦法院在2023年就纳吉另一宗上诉作出的裁决,确认《所得税法》下“先付后争议”(pay now, dispute later)的机制。
法官也否决“因仍在等待税务专员上诉结果而应获暂缓”的论点,表明相关上诉并不会阻止或中止征税程序。
“向税务专员上诉并不影响纳税义务。
“本案并无足以构成无法弥补损害的情况,不足以让法院介入。”
他强调,目前尚未正式呈报破产请愿书,但破产通知已于2021年4月送达,而内陆税收局有权继续推进有关程序。
两人的上诉皆被驳回,每人须承担1万令吉讼费。
这项裁决为内陆税收局继续对前首相及其儿子采取破产行动扫清障碍,除非两人清还拖欠税款。
两人的代表律师表示,他已接获指示,将对该裁决提出上诉。
纳吉目前正就两份破产通知提出挑战。相关通知源自额外税务评估,总额14亿6000万令吉,连同罚款与利息后已增至16亿9000万令吉。
纳吉坚持有关评估有瑕疵,并认为在相关课题仍在其他法庭审理期间,不应继续推进。
2019年6月25日,政府透过内陆税收局入禀诉讼,要求纳吉偿还拖欠税款,并按判决日起每年5%利息计算,另包括费用及法庭认为适当的救济。
2023年10月16日,联邦法院驳回两人要求撤销高庭判决的上诉。高庭早前通过简易判决,命令两人缴付16亿9000万令吉及3760万令吉的欠税与罚款。
政府指控纳吉在2011年至2017年间,未在评估通知发出后规定的30天期限内缴交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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