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纽约上诉法庭五名法官于21日宣布,撤销针对美国前总统特朗普高达4.64亿美元(约22亿令吉)的民事欺诈案罚款判决。法官们认为该罚款金额“过高”,但维持了其浮报资产的欺诈罪名。
此案最初由法官阿瑟·恩格隆(Arthur Engoron)在2024年2月做出裁决,正值特朗普如火如荼地投入总统竞选。当时,特朗普正面临多项刑事诉讼,他将这些指控斥为“法律战”。
在判决后,特朗普在其自创的社交媒体平台“Truth Social”上表示:“这是一场政治迫害,从商业角度来看,这闻所未闻。我所做的一切绝对正确,甚至是完美的。”
恩格隆法官最初的裁决认定,特朗普及其公司非法浮报资产并操纵房地产估值,以获取优惠的银行贷款或保险条件。除了判处巨额罚款外,恩格隆还下令禁止特朗普三年内经营企业,此禁令曾被特朗普称为“企业死刑”。
根据最初的裁决,特朗普需支付包括利息在内的4.64亿美元罚款,而他的两个儿子小唐纳德(Donald Trump Jr.)和埃里克(Eric Trump)则被要求各支付超过400万美元(约1880万令吉)。
纽约最高法院上诉部门的五名法官在21日一致维持了特朗普浮报资产的罪名,但同时裁定罚款金额“过高”,且“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八修正案”。美国宪法第八修正案禁止处以过高罚款或施加残酷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