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吉安曼刑事调查部总监古玛今日表示,13岁女学生莎拉凯丽娜坠楼案的查案官在初期未及时申请验尸,构成标准作业程序(SOP)的重大疏失,同时绝对没有“重要人物”涉及此案。
古玛强调,根据SOP规定,若死因不明或存在可疑因素,必须进行验尸。然而,特别调查小组发现,负责案件的查案官虽依法有权申请验尸,却未在第一时间提出要求。
他指出:“此案的关键疏失在于查案官未能履行存疑死亡案件中最基本的验尸申请义务。”
调查显示,死者母亲曾签署医院的“自愿放弃验尸声明书”,该文件经病理学家及查案官确认。惟在8月10日跨部门会议后,警方要求进行二次验尸,由沙登医院及亚庇伊丽莎白女王医院的三名法医共同执行。
古玛透露:“验尸结果与初步诊断一致,确认为坠落导致的脑部缺氧性损伤。”
他表示,所有验尸报告已向死者家属透明公开,并解释若案发后立即进行验尸,将更有利于保全法证证据。
古玛指出,警方与廉正及标准执行部(JIPS)已针对涉案查案官展开调查,但因调查仍在进行,暂不透露进一步详情。
目前,案件同步推进两项调查:一是向验尸庭申请死因鉴定,二是依据《刑事法典》第507(2)条调查可能涉及的霸凌刑事成分。警方已锁定关键证人,并正完善相关文件以提交验尸庭。
古玛表示:“我们已确认需传唤的证人,并将依法定程序提交所有资料。刑事调查将聚焦霸凌行为的查证。”
他预计,最快下周可向验尸庭提交申请,具体进度视文件准备及法律程序而定。
古玛重申,警方将确保调查合规,全力配合司法程序以实现正义。
另外,古玛证实初步调查结果显示,绝对没有“重要人物”涉及此案,并且警方正对外界控诉校长和训导老师隐瞒案件的指控展开调查。
就读中学一年级的13岁巫裔少女莎拉凯丽娜疑似不堪被高年级学生霸凌,于7月16日凌晨4时被发现从沙巴吧巴一所宗教寄宿学校宿舍3楼坠下,倒卧在附近沟渠中及不省人事,翌日证实不治身亡。
警方于8月9日重新掘墓,尸检工作从8月10日11时开始直至晚上8时许结束,遗体随后被送返实必丹孟沙坡丹绒乌比拉玛伊斯兰教公墓重新安葬。
总检察署今日发表文告指出,该署在审查警方昨日针对该命案所提交的调查报告后,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39(1)条文召开验尸庭。
此举的目的在于查明死因,包括查明莎拉的死亡是否存在犯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