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上市法团天马影视文化控股有限公司(现改名为传递娱乐有限公司)前股东、现年80岁的资深电影人黄百鸣(原名黄柏鸣),因涉嫌在2017年公司公布卖盘前进行内幕交易,遭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起诉。
经审讯后,黄百鸣被裁定内幕交易罪名成立,早前被判处监禁5个月、罚款逾9.9万元,并须向证监会支付约37.4万元的诉讼及调查费用。
黄百鸣早前原本获准以20万元保释等候上诉,惟他今日亲自前往西九龙裁判法院申请撤销保释,并获得裁判官高伟雄批准。黄百鸣在撤销保释后须即时入狱,正式开始服刑。
放弃保释但仍坚持上诉
据了解,黄百鸣早前已通过书面形式通知法庭,表明自己会继续提出推翻定罪的上诉案。不过,他决定在现阶段撤销保释申请,并同意即时入狱服刑。
这意味着,黄百鸣从今日起,必须在惩教所内开始履行其5个月的刑期。
根据传票控罪内容显示,被告黄百鸣于2017年8月25日至10月17日期间在香港,因与天马影视具有关连关系,并在掌握了天马影视准备卖盘的内幕消息后,怂使或促致其胞妹黄洁珍进行该上市证券交易。
转账两百万发短讯指点
案情指出,在案发期间,黄百鸣先后透过4张支票,向其胞妹黄洁珍转账合共约200万元。随后,他分别于2017年8月30日、9月13日及9月14日向黄洁珍发出多条手机讯息,内容包括“今天一八几买D啦”、“收市前买”、“0.2下可入些货”以及“明天低过0.2,尽买”。
黄洁珍在收到这些内幕指点后,在指定的时间及价位买入天马影视的股票,涉及资金至少达156万元。根据证监会事后的精确计算,黄洁珍在这一系列内幕交易案件中的获益约有103万元。
官称重创证券市场信心
裁判官早前在判刑时指出,黄百鸣过去对香港电影业的贡献确实非凡。然而,他身为天马影视的股东,对出售公司股份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其内幕交易的举动,必定会令公众对香港证券市场的公正与信心造成负面影响。
裁判官也提到,由于本案的调查工作必须检阅大量的财务文件,并且需要与不同的证人进行会面,虽然距离案发至今已历时8年半,但当中并无出现不合理的延误。
法庭考虑到黄百鸣长期以来因本案的不明朗因素而饱受焦虑困扰,加上他过去热心公益、服务社会,最终酌情判处他监禁5个月,罚款9万9000元,并必须支付调查费及讼费约3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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