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莎拉凯丽娜的家属要求检察总长重新检视对5名涉案少年的控罪,改以更严厉的刑事法典条文提控,以确保惩罚更具震慑力。
根据家属律师团队于8月19日发表的声明,目前5名未成年人将于本周三在亚庇少年法庭面控,罪名依据刑事法典第507C(1)条(校园霸凌)。
律师指出,他们已正式致函检察总长,要求暂缓此控罪,并考虑援引刑事法典第507D(2)条,对涉案者提出更严重的霸凌相关罪行指控。根据刑事法典第507D(2)条文,罪成者最高刑罚可达10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反观在第507C(1)条文下,一旦定罪,则最高可判处一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并罚。
“我们担心若现有指控继续进行,被告承认罪行后,未来若调查或验尸庭发现更严重的罪证,将因《联邦宪法》第7(2)条的双重审讯条款而无法再次提控。”
律师团队还强调,即便现阶段证据不足以支持第507D(2)条,警方与检控方仍应继续深查,并暂缓现有提控。
较早前,检察总长莫哈末杜苏基莫达确认,检控程序将在少年法庭如期进行,同时验尸庭将平行展开调查。
莎拉凯丽娜于7月16日在沙巴吧巴宗教寄宿学校的宿舍被发现昏迷,隔日不治身亡。案件引发全国关注,并推动社会要求加强校园反霸凌政策与学生保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