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森美兰州四大自称的“酋长”早前入禀吉隆坡高庭,要求强制森州大臣签署声明以罢黜森州最高统治者(严端)端姑慕里兹殿下的诉讼,目前已正式宣告撤回。
吉隆坡高庭法官诺丽扎奥斯曼已批准这项撤回申请,并同时禁止四大酋长重新申请相同事项。代表申请人的律师凯鲁阿占指出,他已接获指示停止有关法律程序。
法庭谕令支付堂费并直指滥用程序
在审理过程中,代表森州司法与酋长理事会及其秘书的律师史蒂芬迪鲁指出,申请人在没有向法庭披露已在芙蓉高庭展开相关诉讼的情况下,便在吉隆坡高庭提呈本案申请,这明显构成滥用司法程序,并隐瞒了重要事实。
其他介入诉讼的代表律师也一致支持此观点。最终,法庭谕令每名申请人分别向4名介入诉讼者支付1万令吉堂费,包括现任双溪乌绒酋长莫哈末法里斯、现任林茂酋长哈山阿都哈密、森州司法与酋长理事会及其秘书拉惹诺拉兹里;不过,申请人无需向答辩人即森州务大臣及森州政府支付堂费。
代表律政司的高级联邦律师对撤回申请亦没有提出反对。
大臣已签罢黜宣言 申请成学术性问题
另一方面,代表四大酋长处理吉隆坡高庭强制令案件的律师艾米鲁沙里富丁表示,由于森州务大臣已于2026年8月3日完成签署罢黜森州最高统治者端姑慕里兹的宣言,因此相关强制令申请已无继续进行的必要。
“新严端”东姑纳扎鲁丁的秘书今发文告向媒体表示,有关强制令原由四大酋长入禀吉隆坡高庭,案件原定今日进行聆讯和案件管理程序。
他指出,由于森州大臣已完成签署《罢黜最高统治者宣言》,四大酋长因此决定撤回有关强制令申请。
“有关强制令申请已无必要继续,并已成为学术性问题,因为申请所要求的事项已获得履行。”
他透露,有关罢黜宣告也已于2026年9月15日,透过森州行政议会(MMKN)的集体决定,获州政府正式确认及认可。
他指出,森州政府也已于9月21日,由森州务大臣致函马来统治者理事会,正式通知有关决定。
“因此,根据《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UUTKNS 1959)第40(1)条文,以及联邦宪法第38(1)条文和第五附表第2节,端姑慕里兹退位以及选出已故端姑嘉化之子东姑纳兹鲁丁的程序,已按照《森美兰州宪法》及相关法律条文完成。”
文告声称,根据上述法律及宪法条文,东姑纳扎鲁丁是森美兰州合法的统治者,同时也是代表森美兰州出席马来统治者理事会的合法成员。
艾米鲁沙里富丁重申,森州务大臣已履行《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第10(2)条文所赋予的宪法职责。因此,四大酋长的要求已经完成,相关强制令已没有继续进行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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