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福建两名国中女学生出于好心,扶起一名骑自行车摔倒的女子,未料竟反遭对方索偿22万人民币(约13万5000令吉),且被交警认定须承担“次要责任”。此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关于善心助人是否存有法律风险的讨论持续发酵,全案定于26日上午在灵川法庭开庭审理。
事件发生于福建莆田,当时一名妇人正骑乘自行车,为避让一辆白色轿车,其身体向右倾斜导致重心不稳摔倒。随后,两名骑乘电动车的国中女学生路过,见妇人倒地后随即停下。在经过简短犹豫后,其中一人提议“那就扶吧,又没事”,两人于是主动上前搀扶。
交警认定责任引发家属不满
令学生家属始料未及的是,妇人事后主张自己是“被电动车吓到才摔倒”,并向其中一名女学生的家属开出22万人民币的高额索赔。更令家属难以接受的是,警方在后续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判定该名国中女生应负“次要责任”。
该名女生的母亲郑女士表示,女儿完全是出于善意和助人精神才伸出援手,如今却面临巨额赔偿和法律追责。郑女士直言,这不仅对家庭造成沉重经济压力,也让孩子承受了极大的心理创伤,甚至留下了严重的心理阴影。她担忧,若助人反遭追责,恐让社会对善行更加却步。
律师指认定书非终局依据
针对此案,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心雨指出,虽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证据,但并非法庭的最终裁判依据。法院仍有权依据相关证据,独立审查事实真相与因果关系。若认定先前的责任划分不当,法官可重新调整民事责任的比例。
尹律师进一步说明,案件的关键在于女生的行驶速度、与妇人的距离,以及是否真的对女子造成了实质性的惊吓。同时,法庭也须考量当时那辆白色轿车以及摔倒女子本身是否存在过失,依各方的过错程度来分担责任。
网民热议扶人风险成本
这起事件在中国社交媒体上掀起舆论热浪。不少网民认为妇人开出的赔偿金额涉嫌敲诈,并质疑医药费以外的20万人民币究竟从何而来。有网民愤怒留言称:“如果开了这个头,以后‘无接触事故’会更多,反正倒下就说是被吓到的。”
另一些网民则感叹社会道德面临崩塌:“以后都要教孩子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否则会招来横祸。”甚至有网民讽刺道:“以后扶人前,先得想想自己的存款够不够。”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预料将对当地社会的道德导向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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