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团党泗岩沬区部副主席阿当拉兰在缴付410万令吉罚款后,获法庭裁定在涉及Jana Wibawa计划的12项贪污及洗钱罪名中无罪释放。
地庭法官苏扎娜(Suzana Hussin)今日在聆听副检察司雅斯敏(Farah Yasmin Salleh)与莫哈末法德里(Fadhly Zamry),以及阿当拉兰代表律师拉詹纳瓦拉南(Rajan Navaratnam)的陈词后,作出此裁决。
副检察司雅斯敏向法庭表示,控方已接受阿当拉兰的陈情书。根据《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92(1)条文,阿当拉兰于2025年8月18日缴清410万令吉罚款。
控方此前请求法庭依《刑事程序法典》第254(3)条文判处“释放但不等同无罪”(DNAA);而拉詹纳瓦拉南则主张,当事人既已缴付罚款,控方无法再就相关控诉采取进一步行动,故应获判无罪。
阿当拉兰于2024年2月21日被控向MIE基建与能源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经理末祖索索取4780万令吉Jana Wibawa计划造路工程总值3.5%至7%的贿赂,以协助该公司获得玻璃市双溪阿当至甘榜峇纳的造路项目。
他还被控于2021年3月及11月26日,分别在Dutamas一家餐馆及联昌国际银行武吉东姑分行收受50万令吉贿款,款项汇入其联昌国际银行账户。
此外,阿当拉兰于2024年2月22日被控在Jana Wibawa计划中收受410万令吉及200万令吉的贿赂罪名,触犯《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最高可面临20年监禁及罚款不少于贿金5倍或1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
他还面对7项涉及逾300万令吉的洗钱指控,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法令》第4(1)(b)条文,最高可判15年监禁及罚款非法收益5倍或500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