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邦直辖区特赦局今天正式宣布,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陛下已御准前首相纳吉的居家服刑申请,准许其居家服刑至2028年8月23日,但前提是纳吉必须严格遵守各项附带条件。
根据特赦局发表的文告,纳吉可以在缴付5000万令吉罚款的条件下,将剩余的刑期改为居家服刑,直到2028年8月23日为止。
一旦违规须立即重返监狱
不过,特赦局在文告中严正强调,纳吉必须遵守特赦所规定的所有条件。倘若他违反了其中任何一项条件,这项有条件特赦将会立刻失效,到时候纳吉就必须重返监狱,继续服完剩余的刑期。
据了解,吉隆坡、纳闽及联邦直辖区特赦局是在今早8点30分召开会议,专门审议纳吉的这项特赦申请。
此前,曾有传言指特赦局会在本月11日召开的第63次会议中审议相关申请,不过首相署法律事务组随后澄清,当天的会议并未审议有关申请,而是展延至本次会议才正式讨论。
SRC案刑期获减半再准居家服刑
现年73岁的纳吉是因为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挪用4200万令吉资金案中罪名成立,目前正在雪州加影监狱服刑。
联邦法院五司是在2022年8月23日一致裁决,驳回纳吉的终极上诉,并谕令他即日起入狱服刑12年,同时罚款2亿1000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额外以5年监禁取代。随后,纳吉的刑期获得削减,从原本的12年减至6年,罚款也从2亿1000万令吉大幅减少至5000万令吉。
另一方面,纳吉在去年12月还因涉及一马公司(1MDB)相关案件,被控20亿令吉滥权与洗钱罪名成立,遭判处坐牢15年及罚款113亿令吉。目前这项案件他仍在积极寻求上诉。